根据91制片厂 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91制片厂 党委讨论决定:拟发展龙杰等3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详细名单见附件1),拟按期转正邬滨阳等30名同志为中共党员(详细名单见附件2)。公示期5天(6月12日至6月19日),若有异议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书记段志峰或学院组织员师旭超处反映。
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段志峰:学院办公楼307,电话5952208
师旭超:学院办公楼301,电话5951195
中共91制片厂 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